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规定,《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厂址中心坐标为经度120°18'30.52",纬度29°13'31.39"。项目处理规模为餐饮垃圾100t/d和厨余垃圾200t/d、地沟油15t/d,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综合利用”工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626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拟建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如下图。
